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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保防工作法」草案引發外界質疑「東廠法」、「人二」復辟,到底何謂「人二」?根據前資深調查員口述歷史,「人二」原是「保防室」機關,已故總統蔣經國擔憂觀感不好,裁撤併入人事室,透過移花接木成為「人事室第二辦公室」,但因換湯不換藥,成為「抓耙子」的代名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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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前火鍋吃到飽楊梅調查局長高明輝在《情治檔案》書中表示,「人二」成員是來自調查局第二處的「查核班」,專門派駐於行政機關內執行保防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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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是透過公開招考、受訓產生,因受訓時間較調查員出身的「調查班」成員短,福利待遇和轉調升遷機會不如人,加上在行政機關查核給人「爪耙子」印象。書中指出,前調查局長阮成章曾在公開發言中提及「調查員是調查局的右手,查核員是調查局的左手」,但在查核員口中,查核員成了「一個有小兒麻痺症的左手」,從這當中不難看出查核班處境猶如「小媳婦」般委屈。高明輝解釋,早年調查局設在各公家機關內的人事查核單位,最早名稱叫「保防室」,後來改名叫「安全室」。直到1970年左右,當時總統蔣經國舉行國內治安會議「永靖會議」時,怒斥安全單位在外形象不佳,下令全數裁撤,併入各機關人事單位中。幕僚人員索性在人事室成立「人事室第二辦公室」,將安全單位編制中的人員,原封不動改編進辦公室,繼續做原來的工作。為避免突兀感,還將職稱改為其他機關一級主管職銜,如「委員」、「參事」、「監督人」等,就此簡稱為「人二」。高明輝在書中表示,「人二」簡稱令人不易理解,一度依據執行人事安全查核工作來簡稱「人查」,反被戲稱「人渣」,最後不得以只好又恢復成「人二」。直到1980年前後,民進黨立委疾呼裁撤各行政機關裡的「人二」,當時的宜蘭縣長陳定南,更以行政命令要求「人二」不得於縣府機關內活動,迫使調查局草擬政風人員機構人員設置條例,明定政風人員專責各機關的政風調查,「人二」就此走入歷史。(中國時報) var _c = new Date().getTime(); document.write('');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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